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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機構違規 一些學員深陷“培訓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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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6-12 17:10: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高中畢業的趙翔一向想晋升一下本身的學歷。

2018年,他在網頁上搜刮“晋升學歷”,找到了“上諾教诲”(北京上諾天宇教诲科技有限公司)的網站。該公司網站上有成人繼續教诲的內容介紹。據說該公司可以幫著報名入學,還供给學習資料。後來,他來到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朝外SOHO A座的上諾教诲,交了2.5萬元,報名國家開放大學、北京交通大學的專科和本科繼續教诲。

數月後,趙翔不僅上學的願望失了,還要美白藥膏,月月還貸款。

和趙翔同樣境況的年輕人不在少數,從2017年開始,一些以做成人繼續教诲為主的機構出現違約事務,因触及“培訓貸”,讓眾多維權學員堕入“兩難”。

繳了學費沒學上 考卷到處是錯字

趙翔記得,繳費簽協議的時候,上諾教诲的老師承諾,3年半內可以拿到這兩個學校的畢業証書,2018年末便可以在中國高档教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查到他專科入學的學籍信息。

可到了2018年年末,趙翔並沒有在網上查到學籍。上諾教诲老師回復他是“批次缘由”,因為趙翔報名時間較晚,要延後才能查到。

趙翔開始期待。其間,他收到了上諾教诲寄來的“官方試卷”,讓他答好後寄回。試卷內容與人力資源、馬克思主義等課程相關,“內容挺多,足足做了三天。”但卷子上有許多錯別字,這讓趙翔有一個欠好的預感:“一個正規的大學怎麼可能供给滿是錯別字的試卷榨汁桶,呢?這些內容莫不是上諾教诲本身印刷的?”

比及本年4月,上諾教诲的老師直接回復他說沒有報上名。這讓趙翔很惱火,提出退款,上諾教诲簽了退款協議,承諾在本年5月7日以前退款。

同樣遭受的非隻趙翔一人。客岁6月,秦菲通過上諾教诲報名長春理工大學的專科和北京交通大學自學考試的本科,但卻一向沒收到入學通知。

客岁8月,上諾教诲的一名老師通過微信和秦菲聯系,請她供给身份証原件,因為專科學校報名時要採集信息。身份証寄出半個多月才被寄回來。本年年头,這位老師又通知她帶身份証,去北京市順義區現場採集指紋,用以報名本科學校,但那次採集信息並沒有樂成,“現場的人說機器壞了,錄不上指紋。”

“去的處所是一個寫字樓的辦公室,現場也沒有北京交通大學的老師,隻有上諾教诲的一個老師。”本年3月,秦菲和家人來到上諾教诲在大興區的辦公地點(位於在大興區亦庄經濟開發區榮昌東街甲五號隆隆重廈C座),一間幾平方米的小辦公室裡,放著一排長桌,幾名員工圍著桌子辦公。

一名老師說沒有報上名,可以色情網站,退款,雙方簽了兩份協議。此中一份“歸還協議”上承諾在4月22日前退還全数學費,還寫明“超過天數將按每個天然日10%總額的利率賠付乙方”。

另外一份“協議”則寫著,“退費以雙方自願為原則,簽訂協議後,雙方均不克不及與(應為“於”)大眾場合、媒體、網絡平台、雜志媒體等資訊場合談論該事務,一經發現,視同構成誹謗。”

但到了規定日,秦菲仍未收到退款。以後,一名姓尚的律師說,退款統一延期到5月尾,而這個說法同樣說給了很多來申請退款的學員。

“培訓貸”纏身不能不還錢

沈飛已經不是第一次在培訓上“栽跟頭”了,客岁,他和愛人分別在“博學教诲”(博學北京國際教诲咨詢有限公司)和上諾教诲報名,但愿晋升學歷。但本年春節過後,博學教诲忽然“人去樓空”,今朝警方已經立案調查。

這兩家教诲機構都為學生供给了“分期貸款”的付出方法。報名博學教诲時,沈飛通過“海米管家”App,做了分期付款。當時,博學教诲還讓他簽署了一份風險告诉書,上面列出“申請人不會以商品或服務質量不合适申請人與商戶間約定或商戶之間的其他糾紛等来由拒絕還款。申請人承諾自願承擔因告貸過期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的內容。

還有一些學員通過庫分期等平台貸了款。博學教诲“人去樓空”後,剩下的是一群交了錢上不可學卻還要“還貸”的學生。

沈飛查了本身在央行的征信情況,發現上面顯示他在海米管家上辦理貸款。本身正准備買房,必要銀行批貸款,雖然上不可學,但還是要咬牙把一期期學費繳完。

一些學生找到海米管家,其客服說,他們也是受害者,金融機構將費用一次性付出給了這些教诲機構,若是學員不按期還款,就會產生信誉風險。兩個月前,海米管家客服對博學教诲的學員暗示,可以暫停還款、不上征信,過期還款產生的利錢可以罢黜,但本金還是要歸還。

而上諾教诲的學員發現,他們所交學費的一小部門被轉給了個人——上諾教诲的法定代表人“潘玉梅”,剩下的大部門學費通過分歧的平台辦了分期付款。

趙翔向上諾教诲繳納了10%的首付款後,剩下的2萬多元學費在海米管家辦理了分期貸款,“這個東西納入個人征信,不還不可。”他今朝還在每個月按期交還這筆貸款。

海米管家是重慶愛海米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平台,該公司建立於2017年8月,股東為重慶海學易企業辦理中間和上海米麼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除博學、上諾,被媒體報道有消費者認為違約或疑似跑路的教诲機構裡,還有“學霸一對一”“言客英語”等機構也通過海米管家平台為學員供给貸款。

沈飛曾通過平台詢問海米管家的客服人員,為何和博學教诲進行互助,對方暗示公司對博學教诲進行過資質審核,但由於博學經營不善酿成的問題,海米管家無法進行預估監管。

在本年3月,中消協發布的《2018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阐發》中曾提到,與歷年比拟,2018年投訴事務出現了新問題:在傳統預付式消費氣墊床,涵蓋的各領域,出現捆綁金融消費信貸式的新營銷模式。中消協認為,在此領域可能繁殖“預付式+消費貸”纏繞疊加的新的陵犯消費者權益問題。

在中消協投訴部事情人員謝龍看來,這種提早付出款項承諾晋升學歷的教诲機構,也是在用“預付款”的方法讓消費者付出學費。中消協發現,在家政服務、裝修衡宇、美容整形、教诲培訓等消費領域,經營者在宣傳時,常常把本身供给的產品和服務描写得十分夸姣,並成心淡化貸款壓力,乃至以無息貸款作為誘餌。

消費者通過經營者推薦的金融機構貸款預付高額費用後,常常在出現商家不实行承諾、服務縮水、乃至關門跑路等情況時,才發現金融信貸條約中含有各種高額違約條款,消費者享受不到服務的同時仍需繼續償還金融貸款,消費者權益遭到嚴重損害。

明明只是“教诲咨詢”機構卻做“教诲培訓”

今朝,上諾教诲在大興區的辦公地點已經在5月下旬關門。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聯系上諾教诲,一名姓王的行政事情人員暗示,“公司沒有跑路,”隻因學員給公司門口加了鎖,影響了正常辦公,他們還在找新的辦公地點。

但一些學員卻告訴記者,5月21日,他們去上諾辦公點退款未果,怕這家公司跑路,把東西搬走,才在大門外加了鎖。王姓事情人員暗示,他們因為把許多學員的學費交給了互助的報名機構,以是現在手上也沒有充沛的資金可以退費,要比及公司能正常營業,有現金流後才能辦理退費。記者詢問和他們互助的第三方機構是哪家,公司是不是有辦學資質時,他暗示並不知情。

國家企業信誉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上諾教诲的經營范圍包含“技術推廣服務﹔教诲咨詢(不含出國留學咨詢及中介服務)﹔企業策劃﹔會議及展覽服務﹔組織文化藝術交换活動(不含表演)﹔市場調查﹔經濟貿易咨詢。(企業依法自立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核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核准後依核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制止和限定類項目標經營活動。)”

也就是說,触及教诲領域上,該公司隻能供给咨詢服務,並沒有培訓等經營權限。沈飛曾打電話詢問相關部門,获得的回復是這家公司沒有辦學資質。

有學員向記者出示了其與上諾教诲簽定的合同,在這份名為“2018年北京上諾天宇教诲咨詢有限公司學歷教诲輔導協議書”的合同上,上諾教诲收取的費用包括“注冊”、“輔導”及“報考費”,並承諾一按期限內學生通過全数課程,獲取相關的學歷証書和學位証書。對於貸款事項,合同未注明是與哪家公司互助。

2018年新修訂的《民辦教诲促進法》規定,國家機構之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操纵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舉辦實施學歷教诲、學前教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當局教诲行政部門依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術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術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當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诲行政部門備案。

上諾教诲注冊地在北京市朝陽區,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在北京市朝陽區民辦教诲網上查詢已注冊的培訓機構名單,但並未搜刮到上諾教诲。同樣在相關民辦教诲網上也沒找到博學教诲。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钻研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告訴記者,這種機構明確收學費、報名和“保過”,依照國家请求必定要有民辦教诲許可証,“今朝看,這家公司隻能收取咨詢費用,若是沒有相關部門審批的資質,開展成人學歷教诲培訓已經違規,應該遭到處罰。”陳音江建議,消費者可以去該公司注冊地點地的教诲部門進行投訴。

學員們發現,今朝,上諾教诲的官方網站上,對本身的介紹是“一家做消防工程師的培訓機構”,早前成人學歷教诲的字眼已經不見。但在上諾教诲微信公眾號上,還清楚地寫著“專注於成人學歷教诲,已為25300名考生,供给﹝自考、成考、遠程、國開(電大)﹞專本學歷晋升服務。”在微信公眾號“成人教诲”菜單欄裡,還介紹了什麼是“遠程教诲”“高档教诲自學考試”,其推薦的專業触及“北京理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北京財貿職業學院”“長春工業大學”等多所學校的專業。

有學員致電過北京理工大學繼續教诲學院和北京交通大學自考辦詢問,兩家學校的事情人員均暗示沒有和上諾教诲有直接互助。

别的,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誉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上諾教诲於2013年1月18日建立,公司住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大魯店文化街16號3幢2層2095。該公司前後兩次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18年,因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刻日公示年度報告﹔本年5月6日,因登記居處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天眼查App搜刮結果顯示,該公司曾用名為“北京鄧迪華育國際教诲咨詢有限公司”,2018年3月2日改名為現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原為孫聰,後變更為潘玉梅。潘玉梅還是一名外埠的個體戶經營者,經營小吃服務。

有律師告訴記者,詐騙罪是指以不法佔有為目標,利用欺騙法子騙取别人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這家公司若是自己就沒有实行教诲培訓的資格能力,卻謊稱可以供给輔導,甚至可以幫助學員樂成获得學歷學位,成心欺騙學生財物,涉嫌構成詐騙罪。“若是學員認為公司構成詐騙並且確有証據,可以報警。”

記者领會到,今朝有學員已陸續去北京市朝陽區呼家樓派出所和朝陽分局經偵大隊報结案,這些學員繳納的學費每人約一兩萬元,有的三萬元以上。

成人教诲監管也應創建好坏名單轨制

陳音江說,過去打著教诲咨詢、教诲科技的幌子,做教诲培訓的機構不少。現在情況發生了變化,一些沒有辦學資質的教诲機構超范圍經營,同時還採用“培訓貸”方法,讓消費者“背負”可能產生的信誉違約風險,這令消費者維權難上加難。

記者發現,從2017年開始,教诲機構“違約”“跑路”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媒體的公開報道中,2017年12月,新思绪培訓學校和北京伟人時代相繼被曝出“人去樓空”,學員學費難以追回。

陳音江指出,這類事務的監管難點在於許多教诲機構是通過正常的商事登記注冊的,在經營范圍中並沒有教诲培訓資質,隻有教诲咨詢。“從企業注冊上看,沒有太多問題,但實際經營上,就會超范圍違規經營。”

工商部門很難發現後續問題,而触及到教诲培訓,是教诲部門負責監管。即便去派出所立案,若是公司相關人員沒有跑路,消費者也隻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法去維權。而一旦公司跑路,找不到人,那麼維權可能遙遙無廚房油污清洗,期。

在陳音江看來,比年來,國家一向在加強教诲機構監管,一些處所還出台了民辦教诲培訓機構的辦學標准、辦理辦法。但整治的重點可能是中小學教诲機構。“現在看來,成人教诲監管也要借鑒中小學領域的監管舉措,創建好坏名單轨制,對用預付費方法收費的機構要有門檻。

“在消費者交錢和經營者供给服務中間是有一個時間差的,由此,很轻易產生違約、跑路等分歧水平的風險。”陳音江建議,成人教诲、職業培訓類的教诲機構如開展預付費,對其資金要嚴格監管。機構必要達到必定規模、有相應的擔保機構,才能採取預付費模式,并且預付費應該按季度收取。

别的,陳音江認為,教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銜接,進行聯合執法,並把一些專項整治的事情機制,應用到平常監管中,嚴格杜絕這種機構違規進行教诲培訓,同時,若是消費者去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市場監管部門千萬不克不及“踢皮球”。

有離職的上諾教诲員工向記者流露,不久前,該公司一名在職員工說,公司已經执政陽區十裡河找到了新的辦公點。許多學員仍寄但愿於上諾教诲能主動退費。還有一些學員陸續接到其他教诲機構打來的電話,同樣是向他們推薦學歷晋升。

一些學員搜刮雇用網站發現,曾經在博學教诲機構的員工,還曾經在其他跑路的教诲機構干過。他們猜測,有的員工也是一家失事以後跑到另外一家繼續干,他們不晓得本身的信息是否是就這樣被販賣了,非常擔憂。更擔心的是,若是上諾教诲的人換了個公司名稱繼續違規做教诲培訓怎麼辦。

但經此一事,他們大白,隻有通過正規渠道報名學習,才是最平安最靠譜的。

(應採訪者请求 文中學員姓名為假名)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寧迪 實習生 孫吉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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